创投人,活在这个乱象纷呈的互联网音乐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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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这句几乎成为普遍真理的名言也可以套用在今天中国的音乐产业上。

互联网使音乐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人都在消费音乐,却并未带来音乐产业的真正繁荣:版权环境恶劣、消费者付费习惯缺失、音乐人生存艰难,仍然是对音乐行业最普遍的描述。

尽管如此,仍有一群懂音乐、爱音乐的人,活跃在音乐创业和投资界,其中有上亿用户规模的公司,也有刚刚开始吸引用户的项目;既有成功的盈利模式,也有对用户价值和坚持不懈的探索。

音乐作为一门艺术,在互联网时代并无剧烈的演进和创新;但作为文化产业的一分子,网络时代的音乐产业或许正在种种困境中,呈现出新的格局。参加完钛媒体TMT智库的音乐创投论坛,一直想随手写些手记或者观感。

作为附庸的行业

钛媒体的这次音乐产业论坛齐聚了很多业界精英,音乐产业的创业者和投资人,带来了各自的创业梦想和投资理念,但讲起这一他们共同投身的行业来,面带喜色的却不多,言语之间透出些许无奈——他们都是音乐产业的探路者,为何对音乐产业显得不那么自信?

但给我印象最深的,恰恰是那些投资者们,投资音乐,需要眼光,也需要魄力。

 几位投资人试图从根源上解释音乐产业不温不火的现状。他们不约而同地指出:音乐是一种作为附庸的行业。这决定了音乐在文化产业中较为尴尬的地位。

“在历史上,音乐要么附庸于权贵,要么附庸于宗教。”复星文化产业集团董事总经理钱中华如是说。在人类社会中,系统性的音乐最初成型于祭祀和宗教活动的需要,后来才发展成面向大众的表演形式。

音乐电影、电视节目、唱片公司等等都是工业社会的产物。而就音乐本身而言,它无法像画面一样占据眼球,也无法像话语一样主导思想,作为单一的维度时,似乎很难自成一体。但音乐的确又无处不在。《诗经》、《乐府》都是歌,西方漫长黑暗的中世纪里也有教堂的唱诗班。即使在大众传媒时代,我们也很难想像没有音乐的电视节目,哪怕仅仅是一则天气预报。

大众普遍接受的音乐消费其实是背景音乐消费。出租车上、餐厅里、电脑旁……音乐并不是主角,而是被用来点缀不同的生活场景。在分秒必争的现代社会中花一两个小时坐下来听音乐,这是极少数乐迷的奢侈体验;参加演唱会和音乐节的门槛也比去电影院看个大片要高得多。更重要的是,电影已经成功培养了一代消费者的观影习惯,一部烂片甚至不用花多少力气宣传就可以赚得钵满盆盈,而国内的音乐产业还不具备这种能力。

乱象纷呈的互联网音乐时代

知名乐评人、三联生活周刊主笔王小峰在他的博客《不许联想》上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

音乐每年所创造的商业产值大约在680亿元左右,如果以去年(2012年)中国电影创造的170亿票房做一个对比,相当于创造了4个电影票房。音乐著作权人应该从中收到437亿元的版权使用费用,但实际上只拿到7亿元。

音乐产业盈利之困,首当其冲的是版权问题。2012年底就有传言说,2013年1月1日起将进入在线音乐全面收费的时代。这一预测日期被推迟到7月1日,但时至今日,在线音乐仍然是“免费的午餐”。

版权人不能得益的背后,是音乐产业“乱”的现状——并不是音乐产业不赚钱,而是钱到不了核心内容的创作者手中。这在以创造为核心的文化产业来说无疑是畸形的。

早在2007年,《网民的狂欢》一书中,安德鲁·基恩(Andrew Keen)就尖锐地指出了互联网给音乐产业带来的冲击:唱片业衰落,数字音乐兴起,盗版层出不穷等等。

在美国和欧洲,这一批判或许言过其实。尽管近两年实体唱片销量下滑,在线购买iTunes等平台的数字音乐已经作为新的音乐消费模式被广为接受。根据唱片协会的数据,美国2012年实体唱片与数字移动互联网的收入创历史新高,已达到历史最大化。同时,日本、德国2012年音乐收入上涨20%,实体唱片销量不再下降。

在原本就缺乏版权意识的中国国内,这一批判却十分恰当。在唱片业的正常市场秩序没有建立起来之前,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在线音乐、无线音乐又对音乐产业进行了新一轮洗牌。版权问题已经变成了一个无奈的“国情”问题,仿佛无解。

“如果放在人类历史五千年来看,音乐不止五千年。真正乱的,真正成为工业化的不到一百年,所以乱没什么了不起的。”

钱中华一语点醒梦中人。随着技术变革,音乐产业一直在不断地“破”与“立”中发展。互联网音乐时代刚刚开始,唱片业衰落但尚未被取代,数字音乐崛起但仍不是主流,版权和商业模式的问题仍有待解决。大胆地去接受“乱”的现状,恰恰是音乐创投人的事情。

音乐创投人的分类讨论 

“现实摆在这里,如果对音乐没有那份忠诚的话,赶紧离开干别的去。”

面对严酷的现状,A8音乐创始人刘晓松掷地有声地抛出了自己的态度。

与其他文化产业类似,音乐产业的创业者和投资人都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本身玩音乐、爱音乐的人,音乐是他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他们在这片土地上的耕耘多少带有些理想主义色彩;另一种则是音乐产业的旁观者,通过冷静的观察和职业性加入进来。前者是为自己做一份事业,后者是资本和团队的管理。

刘晓松属于前者。他是明知纯音乐不赚钱但仍然坚持的投资者。尽管市场和政策环境不佳,但他能够通过旗下的青松基金投资移动互联网,用投资收入反哺音乐事业。A8音乐从2004年成立到现在已经近十年,这种执着的背后,是热爱的力量。

“音乐是慢活,安安静静带着爱做,只要「我喜欢」,其他都不是大问题。”

刘晓松对于赚钱并不是那么急切。他提及了国外在线音乐网站Pandora收到大投资,但也没赚到大钱——他相信,如果做纯音乐,无论是投资还是创业,都需要「专」和「美」的力量,快没有用。

刘晓松是移动互联网的坚定支持者,这在早些年是一个颇有前瞻性的判断。A8音乐入股多米音乐和JING.FM也颇有眼光,前者较早进入市场,保持着亿级用户量,在国内音乐应用中保持着前四的地位;后者是小众而文艺的试验性产品,探索智能化音乐搜索与推荐 ,这些是真正的音乐爱好者感兴趣的产品。

而除了懂音乐、爱音乐的必要,真格基金创始人徐小平看重并一再强调的一点是创业团队中一定要有管理者。“音乐是艺术,投资也是艺术。一个好的音乐人,不一定是一个好的管理者。” 懂音乐的发起人可以做CMO,负责对音乐产品的把握,而他会需要一个客观理性的CEO来做实际的决策者,保证公司运行在正确的轨道上。”

在钱的问题上,徐小平作为投资人给创业者的建议是:

“不要考虑你值多少钱,就考虑你做成这个事儿需要多少钱,然后尽快拿到钱。要快”

因为只要产品有生命力,投资自然会追随而来。

做纯音乐不赚钱,这几乎成为了创业者和投资人之间的共识。然而中国移动却是“不赚钱”音乐行业中的例外者。凭着海量用户和数百万的正版音乐资源,光彩铃这一增值服务,就有着游戏道具般惊人的营收——尽管很少有音乐爱好者会认同这能够被称为真正的“音乐”。也许这也再次印证了音乐作为附庸的观点:彩铃就像饰品,可有可无,你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为它付钱,可它真正为版权方带来了收益。

“你只要接入我们基地,是一分钱不要的。里面产生的产业收入和彩铃下载,我们是直接分成的。你进入是没有成本的。你用我们基地所有的正版音乐全是免费的,产生的收入是我和你还有内容提供商三家分成。”中移动无线音乐记得客户端运营中心负责人黄承基在会上说道。

有趣的是,中移动的负责人,在举例可能的合作伙伴的时候提到了豆瓣。也许它也意识到了自己成功的商业模式背后,还缺乏真正的用户价值? 

理想的商业模式:需求与价值的结合

那么要如何才能找到商业价值和用户价值的平衡?

 “免费的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不劳而获,最终,我们将为甄别和使用这些信息付出最昂贵的代价——时间。”

在文化产业领域,有一种特殊东西叫做“国情”。到现在,即便越来越多视频、音乐网站致力于引进正版,用户仍然不愿意买单。很多转向正版的网站,也是曾经有过引进盗版的“原罪”。音乐产业链中的矛盾在于,版权人通常只能拿到不到2%的收益,而购买版权已经是音乐网站的最大开支之一,用户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让用户付费也许是商业模式的必经途径。

国内的用户真的不愿意付费吗?在用户需求和商业模式的平衡点上,

“当你做一个产品,你都没有勇气向用户收费的时候,你如何让用户主动给你付钱?”

FAB精彩集团O2O事业部总经理张瑞强说起一个曾令他印象深刻的观点。

而实际上很多时候不是用户拒绝付费,而是没有提供足够简单的付费方式。在鼓励用户付费上,张瑞强提出关键的两点:第一,别人不掏钱我为什么要掏钱。第二,一块钱我怎么最快地掏出来。“发条短信总会吧。” 与运营商合作采取短信付费后,付费用户从1%增长到了10%。

创新工场用户体验总监吴卓浩则表示,音乐本质上是一种消费体验。他举了几个用户可能为用户体验买单的例子:在Google ,大家都听这些背景音乐;在商店中,放某种音乐能够明显增加销售额;哪些是适合孩子听的音乐。这些体验并没有被满足。想要赚钱,从用户体验角度的去考虑,能为用户提供真正的价值,才能让用户心甘情愿地付费。

而被公认为注定萎缩的唱片市场,也没有看上去那么衰颓。 张瑞强透露到,从数据来看,他观察到的互联网唱片销售数额并没有下降,反而有较大增长。用他的话说,是“到了触底该反弹的阶段了。”

唱片在他眼里的价值不在于作为储存音乐的介质,而是作为时代的印证:

“我的理解里面,唱片的发展方向更像是一种纪念品,或者说再往前发展的方向,更有可能是成为一个艺术品。”

真正的音乐爱好者仍然会保持着买唱片的习惯,如同今天我们收藏黑胶碟一样。一张唱片远比一块硬盘或者一个云端账号更加能够代表一个时代的音乐。

音乐是一个梦。首善音乐创始人项建新说:“希望回头看的时候,今天是一个节点。”一棵大树的成长不必妨碍另一棵大树吸收阳光和养分。他希望音乐产业能长成一片森林。这是音乐产业的中国梦。(本文独家首发钛媒体)

企鹅博客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0年8月24日 05: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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